泽普县:汽车以旧换新 最高补贴2万元

泽普县启动汽车以旧换新活动以来,通过财政补贴的激励机制,引导各族群众积极淘汰老旧汽车,从而促进新能源汽车及环保型燃油汽车的普及,助力经济发展。

8月31日,在泽普某汽车销售公司门店内看到,销售人员正在给顾客介绍汽车消费优惠政策。该车行负责人告诉记者,汽车以旧换新政策对汽车销售企业来说是一个利好消息,不仅提升了消费者的购车意愿,也带动了汽车销量增长。同时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提供更加便捷的服务流程,让消费者实实在在、明明白白享受到更多优惠。

销售人员正在向顾客介绍汽车消费优惠政策

泽普某汽车销售有限公司销售经理秦小龙说:“也就是针对‘国三’车辆报废了以后,拿着报废证明来买新车,可以享受这个以旧换新的政策。”

此次汽车以旧换新活动由泽普县商务局组织汽车销售企业实施,补贴政策实施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31日。期间,对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或2018年4月30日(含当日)前注册登记的新能源乘用车,并购买纳入工业和信息化部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新能源乘用车或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补贴标准提高至购买新能源乘用车补2万元、购买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补1.5万元。同时,参加申请补贴的报废汽车所有人和新购置汽车所有人应为同一个消费者,其所报废的‘国三’及以下排放燃油乘用车或2018年4月30日前注册登记的新能源乘用车,应按关于加力支持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的若干措施规定要求于2024年7月25日前登记在申请人名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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