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某非法储存烟花爆竹被行拘 安全警示引关注
春节将至,关于烟花爆竹的话题再次引起关注。近期,全国多地查处了多起违法销售、运输和储存烟花爆竹的案件。
在青岛,崂山公安分局查获了瞿某红等7名嫌疑人非法销售和储存1700余箱烟花爆竹。其中4人因涉嫌犯罪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此外,警方还在多个地点查获了许某某、薛某某等人,并对他们进行了行政拘留处罚,收缴了所有涉案烟花爆竹。
郑州方面,郑东警方也加大了执法力度。李某在跨年夜燃放大型组合烟花被制止并受到行政处罚。王某、詹某因无证存放和销售数十箱烟花爆竹被行政拘留。张某某在其百货商店内非法售卖烟花爆竹,同样受到了处罚。苏某某、褚某某和王某某因非法存放和运输烟花爆竹也被依法行政拘留。
西安也有类似案例。2025年1月1日,苏某因在原三兆村小学楼内非法储存157箱烟花爆竹被行政拘留15日。同年12月9日,刘某和唐某在中铁尚都城小区非法买卖和存储144箱烟花爆竹,均被行政拘留。
海宁市的情况也不容忽视。顾某、沈某杰、沈某莉因在自家民房内非法储存烟花爆竹分别被处以不同天数的行政拘留。此外,许村派出所还捣毁了3个流窜于海宁、杭州、安徽、江西的非法经营和储存烟花爆竹团伙,抓获6名嫌疑人,缴获烟花爆竹650余箱,涉案价值达90余万元。
烟花爆竹是易燃易爆的危险物品,非法运输、储存和经营对公共安全构成严重威胁。一旦发生事故,后果不堪设想。因此,在春节期间,大家应到持有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的零售店购买正规产品,并在规定时间和区域内安全燃放。如发现违法行为,请及时拨打12345或110举报。希望大家共同度过一个平安快乐的春节,避免烟花爆竹带来的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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